
公告日期:2025-04-25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应朝阳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应朝阳,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
师。1989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湖州市司法局基层办事处科员,1993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2018 年 1 月至
今任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月至今任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 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应朝阳 1 1 0 0 否 0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
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现场出席会议 1 次,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实时 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动态,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本
人应出席会议 1 次,现场出席会议 1 次,重点对公司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的任
职资格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核和监督职能,对内外审计机构 的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财 务报表及经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 2 日(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选举为独立董事),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