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森赫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117,901.31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2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 8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号)。
2021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练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开
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公司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
微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金额
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中国农业银行内部统一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与外部公司签署的协议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州南浔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与外部单位签署,公司
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
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72.60 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
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该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13,789,864.37 元,并将该事项
通知给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9 月 13 日、12 月
18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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