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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7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持有
本公司股份 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的特定股东、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张木兰女士在2025 年9月 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1%)。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
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张木兰女士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90,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3%),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与张木兰女士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从 45,428,209 股减少至 45,238,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9.12%降低
至 29.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0.00%降低至 29.87%),权益
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张木兰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 58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 19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2%,剔除回购股份后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3%。
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合计持
权益变动过程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从 45,428,209 股减少至 45,238,2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29.12%降低至 29.00%,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0.00%降低至 29.87%。本次权
益变动为张木兰女士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不会导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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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