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67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告知函》,获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张小泉集团”)等 69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会议表决期已届满,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会议表决结果等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10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
2025 年 6 月 12 日,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以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
泉集团等 69 家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财产成本过高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 年 6 月 17 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
整申请,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张小泉集团管理人。
2025年 7 月 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
浙 0111 破 52 号)、《公告》((2025)浙 0111 破 52 号之一),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
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浙江省杭州市富
阳区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
团等 69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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