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5 18:33:12 股吧网页版
张小泉: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60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金志国先生、王傲延先生、张新尧先生、潘根峰先生、牛宇龙先生、张子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乾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夏乾良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承诺将尽快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夏乾良先生取得相应证书前,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有效履行,将由其作为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张新程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夏乾良先生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后,董事会秘书聘任正式生效,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张新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子君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牛宇龙先生(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因本次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已补选完成,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夏乾良先生即日起正式担任副总经理,其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平燕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