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59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 集团”)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从 45,443,709 股减少至 45,428,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29.13%降
低至 29.1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30.01%降低至 30.00%,触及 5%
的整数倍。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持有本 公司股份 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的特定股东、控股 股东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
(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张木兰女士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
低至 30.00%,触及 5%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变动原因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义务人 (股) 本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木兰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025 年 9 月 22 日 15,500 0.01% 0.01%
注:(1)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4,572,324 股,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 151,427,676 股。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 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数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数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 本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张木兰 1,400,000 0.90% 0.92% 1,384,500 0.89% 0.91%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29.09% 44,043,709 28.23% 29.09%
合计 45,443,709 29.13% 30.01% 45,428,209 29.12% 30.00%
注:上述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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