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13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1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791,617.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
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70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0,486.05 万
元,募投项目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0.28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 2024 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28 万,2024 年度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阳江市张小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设立的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3402259701 0.00 已完成销户
司杭州钱塘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08174773141 0.00 已完成销户
司阳江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16620100100089105 0.00 已完成销户
司上海张杨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06701040014737 0.00 已完成销户
限公司杭州江锦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010010120101005830 0.00 已完成销户
司杭州分行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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