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张小泉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5703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张小泉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继续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即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止。截至报告出具日张小泉公司尚未完成董事会秘书聘
任的相关工作。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董事会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努力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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