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20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00,000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 4,572,324 股后的 151,427,67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使用。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043,260.12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6,625,957.3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公司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662,595.7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3,828,740.42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4,739,076.77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3,828,740.42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股东,现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已回购
股份 4,572,324 股后的 151,427,6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使用。
(二)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8,171,321.12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56%。
(三)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2 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元) 18,171,321.12 22,714,151.40 39,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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