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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16:11:06 股吧网页版
远信工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同时,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业务由财务部门进行办理。
(八)关联关系说明

现金管理不得投资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风险测试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且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当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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