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3246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同意选举丁伯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5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丁伯军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丁伯军:男,出生于1978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远信机械研究院院长;2016年12月至今,担任远信工业董事、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伯军先生通过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公司股份3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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