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246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1,75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525,75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 712,993 股,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 81,752,500 股增至 82,465,493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465,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9740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调整原则重新计算的分配比例已保留小数点后 6 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465,4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7406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7665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948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74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5 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
2 08*****307 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123 张鑫霞
4 03*****547 陈少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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