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246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
11 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这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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