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5841 号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麦文化”)编制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果麦文化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果麦文化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果麦文化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果麦文化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珮(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颖庆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证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49 号),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股票 1,8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11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46,061,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310,774.36 元,募集
资金净额 105,750,325.64 元。
截止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8,498,223.98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1,373,275.18 元;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124,948.80 元,其
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308,038.87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
手续费累计净额 2,748,810.07 元,其中本年度收益净额 222,124.04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911.7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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