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成都雷电微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公司),雷电公司系由黄太刚、魏彪、唐继芬、李红卫和王小舟共
同出资组建,于 2007 年 9 月 11 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51010920124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雷电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雷电公司以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在成都高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665337310H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4,479.1768 万元,股份总数 244,791,768 股
(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36,699,85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份 A 股 208,091,913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毫米波微系统的研发、制造、测试及销售,产品主要有毫米波微系统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预计负债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子公司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
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 15%
重要的承诺事项 公司根据性质认定重要的承诺事项
重要的或有事项 公司将涉案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的诉讼、仲
裁事项,以及根据性质认定为重要的或有事项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根据性质认定重要的承诺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根据性质认定其他重要事项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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