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都雷电微晶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销售业务、投资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1.组织架构
公司为实现经营活动的高效计划、协调与控制,科学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对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进行了清晰划分。同时,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稽核工作,确保相关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并落实科学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涵盖人员聘用、培训、调岗、考核、奖惩等方面。并合理配置人员,保证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并依据岗位差异开展多元培训,助力员工胜任本职工作。同时,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制定了全面且精准的考核指标与标准,兼顾业务能力、团队协作、创新思维及职业素养等多方面。
3.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4.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稳定可靠的供应商供货渠道,对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对供应商资料进行严格评审,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合理规划并设置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流程。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
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完备后才可办理。
5.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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