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5-007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实施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新应用指南》)。根据《新应用指南》(P291)关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规定,企业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新应用指南》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新应用指南》。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适用《新应用指南》后,公司将明确生产人员对应的股份支付交易确认的成本费用口径。其他未调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解释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
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4年度影响金额(元) 2023年度影响金额(元)
营业成本 7,257,970.76 3,823,785.41
销售费用 -7,257,970.76 -3,823,785.41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024年度影响金额(元) 2023年度影响金额(元)
营业成本 7,503,270.71 3,885,227.43
销售费用 -7,503,270.71 -3,885,227.43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适用《新应用指南》,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
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4年度影响金额(元) 2023年度影响金额(元)
营业成本 32,743,584.08 25,014,772.99
管理费用 -32,743,584.0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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