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组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现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相关人员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第二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方海欧先生、袁峰先生、张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海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袁峰先生通过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28,276 股,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特此说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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