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志江
证券简称 超越科技
证券代码 301049.SZ
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8 月 24 日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创业板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资本 9425.33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
办公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电话号码 0550-3511760
电子邮箱 fanmin@ah-cy.cn
官网 http://www. ah-cy.cn/
工业废弃物(含固体)及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理、存储、综合利
经营范围 用、填埋及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拆解和分拣、再利用;高新
技术研发、服务;化工产品销售(除化学危险品);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312 号文《关于同意安徽
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56.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34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71.49 万元,扣除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 6,928.9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642.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
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相关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中信证券的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信证券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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