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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截至 2024 年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9 人
7、截至 2024 年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人

8、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 万元。

9、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35,481.21 万元;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审查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在致同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致同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
满完成。

3、在致同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
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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