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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53:12 股吧网页版
超越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木利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木利民)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木利民,生于 195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本科学历,自 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安徽财政厅行政处处长,自 1992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自 2000 年 8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管,自 2000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深圳熙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自 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广东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广东森阳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自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安徽首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丰创生物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公司董事,自 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2 月至今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森阳鑫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19 年 4月至今任佛山森阳银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共青城森阳银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超越科技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3 3 0 0 否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3 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
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总结2024年度工作,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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