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或“公司”)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查阅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超越科技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变化。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通过对超越科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超越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超越科技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超越科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 俊 周 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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