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鹰重工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检查公司财务、并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机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相应管理部门。公司内设职能机构 12 个,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安全调度部、物资供应部、质量监管部、设备技术部、培训部、销售中心;设生产经营机构 15 个,分别为工程机械研究院、北京销售服务分公司、上海销售服务部、成都销售服务部、武汉销售服务部、海外销售服务部、大机事业部、轨道车辆事业部、核心部件事业部、大修事业部、集装箱事业部、配件销售和维保事业部、工程服务事业部、金鹰(武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北武铁轨枕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岗位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3)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装备兴路、实业强国”的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集团战略部署,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轨道工程装备企业,引领行业创新和铁路施工养护模式的革新。公司以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视角为引领,立足行业领跑者的高标定位,加快推进“四个并重转变”(即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并重、制造与服务并重、资产管理与资本运作并重)的发展战略。
为强化战略管理职能,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作为公司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的专业智库。通过科学系统的战略研究与优化,有效提升公司决策的前瞻性和精准度,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公司、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主要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公司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需求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公司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严格遵守《劳动法》《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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