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4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1171 元(含税),共计派发 33,129,124.1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9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9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71222_C01 号《审计报告》,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4,050,435.8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8,405,043.58元,母公司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165,645,392.2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955,685,463.32 元。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4、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53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1171 元(含税),共计派
发 33,129,124.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24 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33,129,124.14 元(含税),占本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00%,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7.38%。
6、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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