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1 18:56:09 股吧网页版
义翘神州: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 号院 11 号楼
215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良志博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9 人,代表股份 78,465,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50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41,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5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8 人,代表股份 75,724,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25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1 人,代表股份 2,181,0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1 人,代表股份 2,181,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931%。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刘知卉、张光美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79,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76,0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9,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67%;反对76,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6%;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刘知卉、张光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