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2025 年 04 月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1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354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潘帅、陈黎明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州)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义翘神州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义翘神州,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7、收入”和“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事项描述
义翘神州主营业务为生物试剂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24年度义翘神州营业收入为 61,367.15
万元,营业收入是义翘神州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销售合同台账,抽样选取主要客户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和条件,分析评估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义翘神州的经营模式,同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运用;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分析性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销售收入抽样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快递单、客户签收文件、产品报关单、服务报告发送邮件及客户确认文件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销售额,通过工商信息网检查客户的注册地址并与发函地址核对,复核函证信息是否准确;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营业收入的确认依据,将营业收入确认记录与销售合同或订单、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快递单、客户签收文件、产品报关单、服务报告发送邮件及客户确认文件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价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二)存货的计量和减值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7、存货”和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0、存货”。
1、事项描述
义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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