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主营业务:生物制品生产研发。
2、Sino Biological US Inc.,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美国。主营业务:
海外生物制品贸易。
3、Sino Biological Europe GmbH,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地:德国。主营
业务:海外生物制品贸易。
4、义翘神州(泰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江苏泰州。主营业务:生物制品生产研发。
5、义翘神州(苏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江苏苏州。主营业务:生物制品技术服务。
6、Sino Biological 日本株式会社,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地:日本。主营业务:海外生物制品贸易。
7、SignalChem Biotech Inc.,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加拿大。主营业务:生物制品生产研发。
8、Sino Biological Korea Inc.,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地:韩国。主营业
务:生物制品贸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开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会计管理的内部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业务范围
1、公司治理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确保了每个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业务和规模的发展,建立了与之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组织架构与权责体系,强调个人的发展要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了员工选聘与晋升、组织与职位、培训与开发、绩效与薪酬等各方面内容,保证了人力资源业务的有效展开,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对于公司战略的支撑能力。公司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会委员会。工会组织代表全体员工与企业开展工资、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集体协商,参与企业发展规划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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