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敦楠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原因辞任独立董事,任期至2024年3月25日。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敦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博士。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师,2020年5月6日至2024年3月25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电力技术经济分会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秘书长、IEEEPES能源互联网技术委员会能源互联网市场商业模式分委会秘书长、IEEEPES电动汽车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动汽车参与电力市场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状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通讯)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刘敦楠 离任 1 1 0 0 0 1
本人认为,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绩效等方面的汇报,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执行情况。非现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