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禄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79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07,739,9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736,906.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002,993.4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6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唯亭西区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6年1月,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333万元投入新项目,其中:4,333万元用于向子公司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光”)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TAC光学膜项目”,7,000万元用于向子公司苏州屹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屹甲”)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光学膜项目”。安徽吉光和苏州屹甲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唯亭西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与前述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及中泰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21,724.77 21,724.77 16,200.30
2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20,534.23 20,534.23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审议情况,公司变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进展
金额
1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21,724.77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