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禄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7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1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07,739,9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736,906.5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002,993.45 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上市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6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2,044,781.92 元,其中: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654,152.00
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176,677,434.06 元,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8,752,668.45
元,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27,714,942.25 元,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 23,245,585.1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和暂时闲置资金投资
实现的收益 15,586,638.82 元,发生手续费等支出 3,51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5,541,340.35 元。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禄科技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1 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 1 名特定对象发行 7,164,01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6.34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17,059,988.7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61,286.80 元(不含增
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898,701.9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75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募集资
金承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累计已使用 113,898,701.96 元,使用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 8,573.3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573.3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1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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