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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8:59:11 股吧网页版
天禄科技: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14 日为首次授
予日,以 15.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024 年度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1 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者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下同。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54,085,049.9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115,969.83 元,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外,剩余在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3.8 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2024 年度公司将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3.9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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