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中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振中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中投资本次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振中投资 集中竞价 公司首次公开 2025.03.24 31.03 625,000 0.92
交易 发行前股份 ~2025.05.1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0 7.35 4,375,000 6.43
振中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5,000,000 7.35 4,375,000 6.4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振中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数量在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振中投资已正常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4、振中投资本次减持完毕后持有公司股份 4,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中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清泉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完毕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3.53%变为 72.61%,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振中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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