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
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
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 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
计业务。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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