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5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17,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工作,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3,413,166.5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33.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 号”
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411,336,833.47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286,485.03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092,250.23
本年度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355,097.7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300,000.00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15,498.30
合 计 206,660,472.2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06,660,472.22 元,其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60,660,472.22 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146,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便捷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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