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1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 号)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41.9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20,85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062,296.2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03.71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CAC 证验字〔2021〕015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429,589,720.09 元,其中:2024 年投入 111,777,847.4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87,631,743.7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招商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珠海体育中心支行、交通银行珠海格力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锐云”)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相关规定,深圳锐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减少深圳锐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深圳锐云原承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在扣除手续费后转存至公司“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深圳锐云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后进行销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重新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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