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联锐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锐云智能有限公司、安联锐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浙江安兴宇联机器人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公司层面包括了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业务层面涵盖了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和质量、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领域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内部审计、未来发展规划、人才筹备及薪酬体系建设,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正常运行。
2.组织机构
公司为有效的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部
门,包括:研发中心、产品管理部、品质管理部、计划部、采购部、制造部、PE工程部、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总务部、财务部、审计部、国外业务部、工程项目部等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3.内部审计
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公司管理风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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