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1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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