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为金先生、郭琳女士、闫磊先生具备《管理办法》《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为金先生、闫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为金先生、闫磊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为金先生、郭琳女士、闫磊先生均不存在
《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为金先生、郭琳女士、闫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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