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金百泽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滩大道 199 弄 5 号 10 层
法定代表人 江伟
保荐代表人 刘华、丁冬梅
联系电话 021-3222988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41
注册资本 10668.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中康路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15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中康路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15 楼
法定代表人 武守坤
董事会秘书 陈鹏飞
联系电话 0755-26525959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8 月 11 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8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03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937,735.2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2,093,064.7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6 号)。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机构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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