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 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百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金百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3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937,735.2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093,064.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6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52,093,064.7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07,201,978.39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1,587,977.43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10,573.76
加:累计现金收益管理金额 310,275.42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6,123,958.1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21 年 8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响水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云工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