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5-
02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项目组织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审计机构,经评审确定,拟聘请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因此提议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容诚项目组2024年度财务报表总体审计计划,对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与重要审计领域、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重要的时间节点、审计团队配备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