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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5:41:47 股吧网页版
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1 年 8 月 4 日,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
规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2 年 8 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联合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并签署保荐协议,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承接,
承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深水规院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广发证券现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保荐代表人 吕兴彤、罗时道

联系电话 010-56571666、010-56571688

三、公司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38

注册资本 17,1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 栋 13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 栋

法定代表人 朱闻博

董事会秘书 李战

证券事务代表 刘晓蓉

联系电话 0755-33181038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8 月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工作
后,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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