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2)。
3、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4、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8 日,确定以
13.84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15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2.27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4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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