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 1981 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上会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会拥有合伙人 112 名,注册
会计师 55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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