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袁美福先生、郑海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玉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董事会履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颜光美先生、卢馨女士、陈晓峰先生及现任独立董事袁庆先生、陈晓明先生、陈建华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建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王建华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法编制《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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