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41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 888 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洪法先生。
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54,875,7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154,001,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6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87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87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87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5%。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先生、石荣先生、朱观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9,644,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13%;反对 2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14%;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346%;反对 2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569%;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4,652,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6%;反对 2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486%;反对 2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000%;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4,652,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6%;反对 2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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