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3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永春中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春中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5,79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073%)的股东永春中昱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春中昱”)及持有公司4,55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410%)的股东永春中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永春中盈”)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79,6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0.9990%)。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永春中昱、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永春中盈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永春中昱、永春中盈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永春中昱 5,792,720 5.9073%
2 永春中盈 4,551,001 4.6410%
合计 10,343,721 10.5483%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广文先生系永春中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永春中昱2.62%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冰先生持有持有永春中昱29.18%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董事范明辉先生持有永春中昱9.71%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财务负责人李文松先生持有永春中昱9.71%的合伙企业份额。
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广文先生系永春中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永春中盈3.38%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冰先生持有永春中盈39.77%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董事刘迮欣垚先生持有永春中盈1.24%的合伙企业份额。
注3:总股本数量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之后。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永春中昱及永春中盈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永春中昱、永春中盈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7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0%。其中,永春中昱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8,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94%;永春中盈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95%。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广文先生不参与本次减持;公司副总经理刘冰先生、董事范明辉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文松先生、董事刘迮欣垚先生参与本次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2月2日止,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依据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二)本次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永春中昱、永春中盈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减持意向承诺:(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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