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EastAsia Machinery Industrial Co., Ltd
股票代码 301028
股票简称 东亚机械
注册资本 38177.4116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
办公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
法定代表人 韩萤焕
电话号码 0592-7395006
传真号码 0592-7113277
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
经营范围 制系统集成;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5 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31 元,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445.00 万元。在扣减主承销商承销费 4,035.60 万元
及相应的增值税 242.1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
信证券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6,167.26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44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220.74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24.26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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