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池昭梅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池昭梅:女,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会计
学教授,正高级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任职;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在广西求实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任副主任,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广西财经学院任职,2008 年 11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广西财经学院
会计与审计学院副院长;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院长;国际交流处副处长、处长;
2016 年 9 月至今,在广西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任院长;2011 年至 2015 年,担
任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担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池昭梅 8 8 8 0 0
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 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池昭梅 2 2 2 0 0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本人主持委员会的日常会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财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文件、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实质性地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
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本人积极参加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
会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均有出席。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听取了解公司管理层治理情况,与公司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 2次,本人均有出席。本人积极参与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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