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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51:16 股吧网页版
浩通科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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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相关事项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0192】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浩通科技/上市公司/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改后)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激励计划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
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
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本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
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自律监管指南第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1 号》 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终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0192】号
致: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浩通科技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法律意见书》中直接援引的其他机构向浩通科技出具的文件内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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